征集虎林市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形象標識(logo)、城市歌歌詞啦
為鞏固拓展全國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成果,更好地挖掘虎林歷史文化和人文內(nèi)涵,彰顯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進一步擴大虎林市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營造文明和諧的城市氛圍和社會環(huán)境,激發(fā)全市人民的愛鄉(xiāng)情懷和創(chuàng)業(yè)熱情。經(jīng)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宣傳部決定面向全社會廣泛征集虎林市城市精神、城市形象標識(logo)、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歌歌詞?,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nèi)容
虎林市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形象標識(logo)、城市歌歌詞
二、征集時間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止
三、征集對象
本次活動面向全社會廣泛征集有特色、有創(chuàng)意、有內(nèi)涵的城市精神、形象標識和宣傳口號,任何組織和個人均可投稿。
四、征集作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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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品要體現(xiàn)虎林深厚的紅色歷史文化底蘊,展現(xiàn)城市的現(xiàn)狀,引領城市的未來,與城市的發(fā)展要求相適應。
2.作品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集中展現(xiàn)虎林的精神追求、思想觀念和道德風尚,彰顯虎林積極進取、奮發(fā)向上的精神。
3.作品要立意準確、簡潔明了,便于理解、識別、記憶和傳播。
4.作品字數(shù)控制在20個字以內(nèi),要求新創(chuàng)、原創(chuàng),不與其他地方宣傳語雷同。
5.每人投稿限2條,多條實行一票否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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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品主題鮮明,內(nèi)涵豐富,能充分體現(xiàn)虎林市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和獨特的城市資源特色。
2.作品要彰顯虎林城市特色和形象等城市特質(zhì),體現(xiàn)虎林市的城市精神和人文特色。
3.作品要準確概括和反映虎林城市形象,具有較強的親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能打動人心,讓人耳目一新。
4.作品要文字精煉,特色鮮明,朗朗上口,易讀易記,具有沖擊力,表述要源于歷史、基于現(xiàn)實、緊跟時代、引領發(fā)展,便于宣傳和推廣。
5.作品必須是新創(chuàng)、原創(chuàng)作品,內(nèi)容積極向上,無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內(nèi)容。
6.每人投稿限2條,多條實行一票否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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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體現(xiàn)虎林獨特的城市形象特征、城市魅力和現(xiàn)代文明城的文化底蘊,準確把握虎林歷史文化內(nèi)涵,展示新時期虎林精神,體現(xiàn)時代特征和時尚氣息。
2.造型美觀,簡潔明快,色調(diào)和諧,鮮明生動,形神合一,寓意深刻,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適合在網(wǎng)絡媒介、戶外廣告、公共場所、對外宣傳等領域傳播使用。
3.注重標識和城市宣傳語的綜合應用,易于識別、制作、記憶和推廣,不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
4.提交的形象標識(logo)作品必須是新創(chuàng)、原創(chuàng)的成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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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歌詞以歌頌虎林為主題,充分表現(xiàn)虎林歷史內(nèi)涵、地域特色、人文精神,著力贊美虎林嶄新形象。
2.歌詞須是新創(chuàng)、原創(chuàng)作品,能充分展現(xiàn)虎林美麗自然風光、厚重歷史文化和現(xiàn)代精神風貌。
3.時長控制在5分鐘以內(nèi)。
五、評選方法
1.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征作品分類進行初步評審,選出入圍作品。
2.入圍作品將通過媒體公布,并在網(wǎng)絡平臺進行投票。
3.結(jié)合評審委員會評選和網(wǎng)絡投票結(jié)果,最終確定獲獎作品。
六、獎勵辦法
虎林城市精神:
從投稿中選出5個作為入圍作品,入圍作品每個獎勵500元,被確定為城市精神的作品另獎勵2000元。
虎林市城市形象宣傳語:
設置一、二、三等獎,一等獎:1名,獎金1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500元;三等獎:3名,獎金300元。
虎林城市形象標識(logo):
從投稿中選出5個作為入圍作品,入圍作品每個獎勵1000元,被確定為城市形象標識(logo)的作品另獎勵10000元。
虎林市歌歌詞:
從投稿中選出5首作為入圍作品,入圍作品每首獎勵2000元,被確定為市歌歌詞的作品另獎勵20000元。
七、投稿須知
1.電子郵件投稿,請在郵件主題欄注明“作者姓名/單位名稱+虎林城市精神、城市形象標識(logo)、虎林形象宣傳語或虎林市歌歌詞”字樣,在郵件內(nèi)容中提供作者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郵政編碼等信息。信函郵寄請在信封上標注“征集”字樣,截止時間以寄出地郵戳為準。
2.投稿時請一并提交作品的寓意、創(chuàng)作理念、創(chuàng)意說明等文字(200字以內(nèi))
3.應征個人需隨作品一起提交個人有效證件掃描件一份(JPEG格式);應征單位需隨作品一起提交相關資質(zhì)證明掃描件一份(JPG格式)。
4.城市形象標識(logo)的應征作品,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和基礎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每位作者投稿不超過2幅。
5.應征作品需填寫《應征作品信息表》(見附件1),作者姓名、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要真實準確。(可后附作品詳細信息)
6.紙質(zhì)來稿一律用A4紙打??;內(nèi)容相同的應征作品,按申報時間的先后順序選取,申報時間以寄出地郵戳、電子郵件發(fā)出時間為準。來稿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7.投稿及聯(lián)系方式。
作品稿件郵寄地址:虎林市委宣傳部
(市委大樓2樓222室(宣傳部社宣股)
郵編:158400
電子信箱:xcbsxz@163.com
電話:0467-5832273
八、特別聲明
1.應征作品必須是應征者按照本啟事要求獨立完成的原創(chuàng)作品,投稿人須保證所提交作品無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如涉及版權等法律糾紛,由投稿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作品一經(jīng)入圍或采用后,虎林市將擁有該作品的全部知識產(chǎn)權,包括著作權、所有權、修改權、使用權等一切相關權益,并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
3.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應征者在應征參評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相關費用自理;無論采用與否,所投稿件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4.應征作品一經(jīng)提交,即視為充分認可本啟示內(nèi)容,并遵守所有約定。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辦單位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5.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虎林市委宣傳部所有。
附件:《應征作品信息表》.xls
中共虎林市委宣傳部
2023年5月15日
稿件來源:中共虎林市委宣傳部
https://mp.weixin.qq.com/s/nCXj_JJDS6KsPEVoTkwnuw
